美國當地時間2023年2月14日,美國移民局對《兒童身份保護法》(Child Status Protection Act, CSPA)進行重新解釋,I-485調整身份申請可按表B凍齡,即日生效!
詳情如下:
移民局在《移民局政策手冊》中發布指引:更新了當移民簽證配額“可用”時,如何根據CSPA在特定情況下計算孩子的年齡。
兒童要想通過父母獲準的親屬或職業移民簽證申請,來獲得美國綠卡(即合法永居身份),一般來說,兒童的年齡必須在21歲以下。如果兒童在移民過程中,年滿21歲且“超齡”,那么在父母的申請中,這名兒童通常不再有資格與父母一起移民。
美國國會(Congress)頒布了CSPA,CSPA提供了當移民簽證配額“可用”時,兒童年齡的計算方法,以保護特定的孩子不會在獲準的簽證申請上失去獲得綠卡的資格。美國國務院(Department of State, DOS)的移民配額排期表(Visa Bulletin)用于確定簽證配額何時可用。移民配額排期表分別有兩張表,最終裁定日表(Final Action Date, FAD)(俗稱“表A”)和遞交申請日表(Dates for Filing, DOF)(俗稱“表B”)。根據先前CSPA指引,即便孩子可以使用表B中較早的日期申請調整身份,移民局認為簽證配額“可用”,僅根據表A來計算CSPA年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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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民局此項新政立即生效,適用于尚在審理中(Pending)的申請。如此一來,一些孩子的CSPA年齡如今可能就不滿21歲了!例如,在2020年10月至12月期間,某些申請人獲準根據移民配額排期表的表B遞交I-485調整身份申請,然而,表A卻從未前進到足以批準其申請。這些申請人在不知道能否受到CSPA保護的情況下,就提交了I-485調整身份申請,并繳納了規費。
根據這一最新指引,移民局將使用表B來計算孩子的CSPA年齡,讓大家更明確孩子是否有資格調整身份。如果孩子因政策變化而有資格調整身份,且已提交了調整身份申請,那么也將有資格根據尚在審理中的調整身份申請,遞交工卡和旅行證申請,且先前簽發的工卡和旅行證一般也不會失效。
如果先前遞交的I-485調整身份申請,因超齡問題遭拒,可通過遞交 I-290B表格申請上訴或重審。通常,重審(Motion to Reopen)申請必須在遭拒后30日內提交。不過,如果能提供延遲提交申請的合理解釋,且遲交原因超出申請人的控制范圍,那么移民局有自由裁量權,酌情諒解。
注意,《政策手冊》的更新無法解決所有孩子在移民過程中超齡的問題,也無法解決所有孩子因超齡,而無法跟隨父母的非移民工作簽證。移民局還將繼續探索符合法律規定的所有可行方案,幫助此類人群。例如,國土安全部(Department of Homeland Security, DHS)監管議程預期將包括一份關于完善合法永居調整身份及相關移民福利條例的擬議規章制定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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