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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人移民美國,不適應的除了生活、文化外還有它的稅制。美國稅法完善并且復雜,對于納稅人來說,合理有效的避稅也是美國移民必須要精通的一門課程,那么作為一名美國新移民如何合理有效的避稅呢?我們就各位專家意見整理如下。
1.海外工作,美國免稅
對于移民來講,綠卡、公民身份和稅是矛盾的。美國移民法規定,綠卡持有人每年須在美國停留半年以上,否則綠卡可能會被沒收。但若有合理理由半年內不能回美,可申請回美證(白皮書),回美證的有效期限為2年。此外,歸化為美國公民,須在持綠卡5年內在美居留超過兩年半,且要誠實報稅。
然而,越來越多的新移民拿到綠卡后便回中國工作,每年只是象征性到美國報到。但稅法規定一年內在海外居留逾330天方能享有這項免稅額,即每年只能在美居留35天。這與移民法規定每年在美居留半年才能保有綠卡的條件矛盾。但若申請了回美證,將綠卡和回美證配合使用,即可合法在海外居留1-2年,再入關時綠卡也不會被沒收。既符合移民法的要求,同時享受稅法規定的一定數額的免稅額。
2. 兩種方式避免遺產稅
美國人主要用兩種方法來避免遺產稅,一是盾牌信托,二是家庭有限合伙。
盾牌信托有效地避免夫妻誰先去世的不確定性,它為夫妻各設一個信托,哪一個先去世,哪一個的部分資產就轉入孩子的信托中。這樣,夫妻兩人的減稅額都不會浪費。創立家族企業的家庭可以設立家庭有限合伙,最好在中年時就成立,父母親擔任總合伙人,然后把資產一點點轉移到子女賬戶,最后,所有的孩子都有一小部分。對于喜歡購買商業物業的華人家庭來說,非常適合利用家庭有限合伙來轉移資產。
3.移民前,賬面增值換現
美國征稅的原則,一般只針對已實現的收入征稅,即財產在買賣或轉移時才征稅。若財產還未轉移,賬面上的增值是不征收增值稅的。
賬面上增值未實現的情形很多,如房地產的漲價、股票債券和珠寶的增值。新移民在財產處理時,很可能遇到美國的財產增值征稅的問題。因為成為美國居民時從國外帶入的財產不必繳稅,所以最簡單的辦法是在報到前,把賬面增值未實現的收入換現,例如把股票拋售、房地產過戶。待到獲得身份后再用手上的現金投資新的股票和房地產。這樣,就不必為這些增值的財產繳稅了。反之,若有虧損的投資,也不必急著賣,可以等拿到綠卡后再賣,這樣以后可抵稅。
4.善用贈予免稅
在美國,一個人一生只能贈予他人100萬美元,每年每人可以贈予1.1萬美元。如果1年內的贈予超過這個數額,就要向稅務局申報,也可選擇不交贈予稅,即把贈予從將來的150萬遺產免稅額中扣除,但要讓政府知道。
5.海外賬戶設在“避稅天堂”
根據美國銀行保密法,任何人在海外如擁有銀行賬戶、經紀賬戶、共同基金、單元信托基金以及其它金融賬戶,且這些賬戶內的累計資金超過1萬美元,須填寫外國銀行和金融權表格TDF90-22.1。
“避稅天堂”包括波多黎各、北馬里亞納群島以及美屬關島、薩摩亞群島和維京群島等。
看完以上美國移民避稅內容,小編還要提醒的是,美國移民避稅意識從準備移民的時候就要開始,一旦進入“綠卡測試期”,就要開始向美國政府報稅了。當財產已經發生買賣和轉移的時候,就會征稅。新移民可以在拿到美國綠卡前,將賬面增值未換現的部分換現,該賣的賣,股票拋售、房地產過戶,獲得身份后,這筆錢再進行投資,可以不必繳納財產增值稅。